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检察院以★◆■■“司法救助+社会协同”模式推动救助工作从“单兵作战◆◆★◆★◆”向★■★■◆◆“多元共治■■◆★◆”转变,从“经济救济”向“综合赋能”升级。下一步,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与社会救助机构的协作,拓宽救助覆盖面,优化救助流程,强化救助后的跟踪回访,同时探索更多创新举措◆◆,以实现救助效果的最大化,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检察力量。(图片由甘肃省红古区人民检察院授权提供)
建立司法救助◆■★◆“回头看”机制,由院领导带队对2020年以来救助的9名当事人逐一实地回访■◆,重点核查资金使用◆◆、生活改善及政策落实情况。通过回访协调解决救助人上学、心理疏导等衍生问题2件■★◆◆,确保救助措施落到实处■★◆★★◆。因案致残的被救助人王某某在司法救助金帮助其家庭渡过难关后,干警持续关注其康复进展■◆★,对其家庭心理状态进行鼓励疏导;因交通事故侵权致残的陆某某家属在回访中感慨★■◆◆★■:◆■■★■“这笔救助金不仅付清了医药费帮我渡过难关◆★■,更让我重拾生活信心■★■◆”◆■◆★。
为切实发挥司法救助■◆■■◆“雪中送炭”“救急解困”作用,对外持续强化协调联动、政策支持,充分发挥多部门协作优势,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检察院牵头与区人社局★★、区民政局■■、等7个部门会签《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的实施办法》,积极拓宽救助渠道,开展多部门联合救助■◆◆◆★,构建“司法救助+社会救助”模式◆★■★★,形成“检察+就业支持”“检察+军属保护”“检察+未成年人保护■◆■”和“检察+妇女权益保护”等多维度救助模式;合力强化司法过程中对当事人的全方位、多元化救助力度。对实施司法救助后仍然面临生活困难的当事人,向社会救助部门提出社会救助建议★◆★◆,综合采取经济救助、法律援助◆◆★■■、精神抚慰、社会优抚、政策帮扶等多形式救助方式◆★■◆◆,提升救助效果,以多元化救助共同筑牢社会底线安全网■◆◆。
坚持“应救尽救■◆■★、及时高效■★■■”原则,聚焦因案致贫、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◆★■■★。2024年通过主动筛查线件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,为被害家庭发放救助金11.6万元。想群众之所想◆◆◆★,为被害未成年人开通◆★“绿色通道”,考虑到强制猥亵案件未成年被害人面对社会舆论压力不敢申请救助★◆★■,对被害人及其家庭进行心理疏导★■◆■◆,避免对于未成年人的二次伤害,在审查时以被害人及其家属的陈述意见为主,辅之以相关的书面证明,尽量避免到申请人所在村、镇或者就读学校开展不必要实地调查。
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★★◆“司法为民■★■◆”理念■◆◆■◆,紧紧围绕■◆“应救即救◆★■◆★、应救尽救◆■★★★■”的原则,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,构建“司法救助+N■■■”长效帮扶网络,即以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,综合采用经济救助、心理疏导、协调帮扶、善后关怀多种工作形式,打破“给钱了事”的简单做法■◆■◆◆,形成多元化救助模式◆■。自2024年以来,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检察院累积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件■■★◆,发放救助金13★★.5万元◆■★◆◆,并对近五年的救助对象开展回访慰问,实现“救助有力度、关怀有温度、帮扶有深度” ,切实为众多身处困境的群众送去希望之光★★。